法院程序、计划和倡议的历史

 有效、高效、公平地伸张正义

法院经费简史

In 1972, 超过三分之二的佛罗里达州选民赞成对州宪法第五条进行改革,以使司法部门更加一致和统一.  这些改革的最终目标是确保诉讼当事人, 不管他们住在佛罗里达的哪个地方, 根据佛罗里达州的法律,他们也会受到类似的待遇.  This constitutional revision had seismic effects on the judicial branch: outcomes included the reorganization of 佛罗里达’s 16 different types of trial courts into a two-tier system of 20 circuit 和 67 county courts; the institution of a series of requirements designed to ensure that judges would be qualified 和 impartial; 和 the requirement that the salaries of judges 和 their assistants be paid by the state, 而不是地方政府.

然而, 法院系统运行的大部分其他费用仍由各县承担, 这通常意味着一个县与另一个县在Funding和服务方面存在巨大差异.  这在2004年发生了变化, 佛罗里达州宪法第五条第14条的执行, 通常称为修订7.  1998年,佛罗里达州67%的选民赞成, 第7修订案有两个目的:一是减轻地方政府对初审法院不断增加的补贴成本,二是确保州内各县法院Funding的公平性. 

随着2004年修订版7的实现, 一般收入成为法院的主要Funding来源.  这意味着当经济强劲时, 销售税和房地产收入也在增长, 国家一般收入基金蓬勃发展, 因此法院的预算很合理.  相反, 当经济不景气的时候, 每一个依赖国家资助的实体——包括法院系统——都感到了压力.  事实上, 在最近经济衰退最低迷的时期, 当国家的一般收入基金急剧下降时(从2007 - 08财政年度到2008 - 09财政年度), 法院预算减少了12%,导致近300名工作人员被裁掉, 冻结招聘和旅行, 减少司法教育项目的数量, 许多法院委员会的工作也被暂停.  和, 这是经济困难时期的典型情况, 就像法庭服务被减少或取消一样, 越来越多的公民和企业向法院求助. 

同时, 止赎案件数量开始以历史水平上升, 导致积压的止赎案件激增.  这产生了直接和间接的经济后果, 进一步破坏了佛罗里达州本已脆弱的财政状况.  确保及时执行司法,并保障法院系统的活力, 各部门的领导开始提倡采用预算编制的做法,以便在财政危机期间更好地稳定法院的运作.

在经济困难时期,保护法院免受预算和人员的进一步削减, 2009年1月, 立法者设立了州法院收入信托基金, 他们用更高的申请费和一些罚款收入来支撑.  为分支机构设立了专门的Funding来源, 法院从主要由一般收入资助转变为主要由信托资助(例如, 在这项改革实施后的第一年, 2009 - 2010财政年度, the court budget was 70 percent trust-funded; in fiscal years 2010 – 11 和 2011 – 12, 90%是信托基金资助的). 

2009年春天, 在丧失抵押品赎回权的申请开始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之后, 立法机关指定止赎申请费用为信托基金的主要收入来源.  然而, 随着这一变化,加上主要由信托基金资助的转变,司法部门的预算变得容易受到超出其控制的波动的影响.  这个漏洞在2010年10月变得尤为明显, 当申请止赎时, 平均增长到30多个,000 /月, 降至9以下,000 /月.  逃不掉地, 申请数量的大幅下降导致信托基金出现巨大缺口, 当信托基金收入不足以支持分支机构的拨款预算时, 首席大法官必须从州长和立法机关获得紧急拨款.

寻求恢复州法院系统的收入稳定, 2012年春季,考虑到抵押贷款止赎申请数量不可预测的波动,立法机构采取了不同的做法, 立法者决定将这些申请费中的大部分从法院系统的信托基金中转移到州的一般收入基金中, 因为它的大小, 能更好地承受摇摆), 从而使一般收入再次成为法院的主要Funding来源. 

在2014 - 15财年, 例如, 法院预算的78%来自一般收入, with 22 percent coming from trust funds; in the 2015 – 16 fiscal year, 81%来自一般收入,19%来自一般收入, from trust funds; 和 in the 2016 – 17 fiscal year, 83个来自一般收入, 其中17%来自信托基金. 

注:bg视讯系统部分由法院使用者支付, 依照立法机关规定的收费.  这些与法院有关的收入还支持法院书记员和各种非法院的国家实体和项目.  总的来说, 佛罗里达州的司法部门通常只得到该州总预算的不到1%, 立法者之间的适当关系 .6和 .国家预算的7%拨给法院).  (欲了解更多有关法院经费和法院系统拨款的信息,请点击此链接.)

佛罗里达州法院系统的统一

这种被称为佛罗里达州法院系统的现象直到最近才真正存在.  佛罗里达州的司法机构过去由许多相对独立的法官组成, 不同口径的地方法院.  直到1972年通过宪法修正案,彻底修改了州宪法第五条(该条款规定了司法部门),法院才开始成为一个体系。.  这次修宪确立了两级法院制度, 设立了首席法官的职位, 并指定首席大法官为整个法院系统的首席行政官, 建立佛罗里达州法院的结构统一——成为一个系统的第一步. 

确保司法工作迅速顺利进行, 司法部门需要继续沿着这条走向现代化的道路前进.  法院越来越发现有必要利用补充资源(如.g., 情况下经理, 裁判官及聆讯人员, 法庭口译员, administrative 和 technology staff) due to the growing number of cases; the exp和ing classification of crimes; the implementation of new, m和atory criminal procedural requirements; the increasing complexity of legal issues; 和 the changing demographics of the state.  需要对这些资源进行高效和有效的管理.  因此, 1972年宪法修正案通过后不久, 司法部门将重点转向建立行政统一——法院制度演变的下一个阶段.

与此同时, 尽管国家仍然资助法官和他们的助手的工资, 法院系统运行的其他大部分费用由当地承担, 这通常意味着一个县与另一个县之间在Funding和服务方面存在巨大的不平等.  In 1998, 67%的佛罗里达州选民赞成修改佛罗里达州宪法第五条第14款, 通常被称为7号修订案,该修订案旨在减轻地方政府对初审法院不断增加的补贴成本,并确保每个县法院Funding的公平性,以便所有佛罗里达人, 不管他们住在哪个县, 能享受到相同的基本审判服务吗.  自从修订7通过以来, 哪一个是在2004年实施的, 法院系统正朝着预算统一的方向发展.

由于这些步骤——从结构上的统一开始,到行政和预算上的统一——法院系统组织得更好,更加巩固, 能够为全州的佛罗里达人提供更平等的待遇和更公平的服务.  

司法部门管治

“司法部门将以有效和高效的方式进行管理.说完这些话,司法部门的第二个长期计划(佛罗里达州司法部门的长期战略计划:2009 - 2015PDF下载)阐明了问题1的第一个目标, 加强管治和独立.  该计划建议了实现这一目标的若干战略, 第一项是“改革和加强司法部门的治理和政策制定结构”.该计划认为,“一个更永久和精简的决策和制定政策的框架将有利于司法部门和法院系统的使用者,并提供更大的行政一致性和连续性。.”

作为对这一建议的回应,时任首席大法官佩吉. 贴梗海棠, 在2009年10月的行政命令中, 他说,“司法部门对其目前的治理结构进行研究是适当和及时的.“除了提请注意上述长期计划的建议外, 首席大法官列举了其他几个促使她有兴趣重新审视司法部门内部治理结构的问题:具体来说, the branch’s historically diffuse governance 和 administrative structure; the effects of the shift, 从地方到州一级, of the greater responsibility for court Funding; the growing complexity of issues coming before the courts; 和 the need to develop 和 implement responsive, 一致的, 及时的法庭政策.  要解决这些问题, she established the 司法部门管治 Study Group; she appointed Justice Ricky Polston to chair this 11-member body, 其中包括来自四层法院的代表(成员包括两名最高法院法官, 两名DCA法官, 三名巡回法院法官, 还有两名县法院法官, 以及两名佛罗里达州律师协会代表).

行政命令指示研究小组对该分支机构当前的治理体系进行深入分析, 根据调查结果, to draft a report that included an examination of the structure 和 functions of the present governance system 和 an evaluation of its efficiency 和 effectiveness; recommendations of actions or activities that would 改善 the governance of the branch; 和 recommendations of any changes to the current structure that would 提高分公司的有效和高效的管理.  (此链接指向行政命令.)PDF下载

为了进行这项深入的研究,该小组采取了彻底的三管齐下的方法.  第一阶段包括与40多名法院系统关键专家(e.g., 主审法官和前任法官, 司法会议主席, 首席法官, 法庭委员会主席, 正义的伙伴, 以及专业的法庭工作人员)关于当前的治理实践.  第二部分是一项基于网络的调查,对100名法官和350名法院工作人员进行了抽样调查,内容涉及部门内部沟通.  对于第三个方面, 波尔斯顿法官就与法院领导层在政策制定方面的合作征求意见, 制定流程, 与法院系统的治理结构有利害关系的团体提出的立法/Funding问题.g.,佛罗里达州律师协会和规则委员会的成员,全州商业协会的成员).  同时, 欧安组织战略规划股, 哪个是提供员工支持, 研究了其他国家司法部门的治理结构.  由国家司法研究所资助, the study group hired consultants from the National Center for State Courts to help with the extensive data collection 和 with 分析 和 synthesizing all the materials gathered; the consultants finalized the research results in a report to the study group.

研究小组的成员被分成小组委员会,根据顾问的结论提出建议, 然后全体成员亲自开会,审议每个小组委员会的建议.  经过热烈的讨论, 研究小组修订了这些建议, 投票(大多数议题的投票是一致的), 并批准了提议的建议.  它于2011年1月向最高法院提交了最终报告.  (这个链接指向研究小组的最终报告.)

2012年2月,最高法院在一份法庭意见书中回应了这份报告.  In 参见:司法部门治理研究小组建议的实施-对佛罗里达州司法行政规则的修订, 法院首先概述了研究小组提出的六类建议:1)最高法院的作用和责任及其作用, 责任, 条款, 和 selection of the chief justice as well as 首席法官 of the DCAs 和 trial courts; 2) the role of OSCA; 3) the role 和 structure of the 司法管理委员会; 4) the authority of the conferences of judges; 5) communication within the branch; 和 6) legislative advocacy on behalf of the branch.  当时的意见是这样的, “我们采纳了建议中的许多规则变更, 采用一些建议的修改, 并根据我们的动议采纳其他规则变更.”   (点击这个链接查看意见.)PDF下载  

最重大的变化涉及领导和沟通问题.  例如, adopted amendments recognized the supreme court’s authority to establish policy for the entire judicial branch; defined more clearly 和 strengthened the leadership role 和 authority of the chief justice; defined more clearly 和 strengthened the leadership role 和 authority of 首席法官 of the trial courts 和 DCAs; 和 prescribed regular meetings between the chief justice 和 首席法官 to discuss, 交换关于, 并对在全州范围内产生影响的政策和做法的实施提供反馈.

另一项规则变更设立了目前正在运作的司法管理委员会, 事实上, the judicial branch’s fifth judicial management council; prior incarnations were 操作al from 1953 – 1980; from 1985 – 1995; from 1995 – 2004; 和 from 2006 – 2008).  这个委员会的成员比它的前身(只有15个有投票权的成员)更有限:它由首席大法官主持,包括另一位最高法院法官, 各级法院代表, 佛罗里达律师协会会员, 和 public members; the state courts administrator is a nonvoting member.  理事会, 哪个至少每季度开一次会, has five areas of responsibility: to identify potential crisis situations affecting the branch 和 develop strategies for addressing them; to identify 和 evaluate information that will assist in improving the performance 和 effectiveness of the branch; to develop 和 monitor progress related to the branch’s long-range planning endeavors; to review the charges of the various court 和 佛罗里达 Bar commissions 和 委员会, 建议合并或修订, 和 propose a method for coordinating their work; 和 to address issues that the court brings to the council.  正如法庭意见所阐明的那样, 该委员会是“协助法院具有前瞻性眼光的循环的一部分”, 而本院则会听取初审法院及地区法院的意见, 首席法官, 还有会议.”    

该意见强调,最高法院通过的规则变更“旨在加强佛罗里达州司法部门的治理和政策制定结构, 提高分公司的有效和高效的管理, 并加强分支机构内部的沟通”——最终使分支机构能够更好地履行其使命,实现其愿景.  

佛罗里达州司法委员会:一段历史

在回应司法部门研究小组的建议的2012年按法庭意见中, 最高法院要求重新设立司法管理委员会.  佛罗里达州法院家族的成员可能还记得该分支的前任理事会, 由当时的首席大法官R. 弗雷德·刘易斯2006年离职,一直工作到2008年.  有些人可能还记得1995年至2002年间活跃的安理会早期版本.  事实上, 这些委员会有一对更遥远的祖先:第一个化身, 叫做佛罗里达司法委员会, was created by the legislature in 1953 和 served the court system until 1980; this was followed by the 1985 establishment, 根据法院规定, 第二届司法委员会的成员.  本文追溯了这些咨询机构的发展历程,揭示了最近成立的理事会赖以建立的庄严基础.

佛罗里达州司法委员会,1953 - 1980年

成立该州第一个司法委员会的动力实际上来自佛罗里达律师协会, 长期以来一直关注州法院的拥挤问题, 尤其是在最后的法庭上, 最高法院, 其中病例数上升到每年1250例, 与之形成对比的是,全国平均有333个案件在终审法院审理”(前法官埃尔温·托马斯), “佛罗里达州司法委员会,” 1958).  寻求各种战略,以补救超负荷的法院和实现更有效的司法行政, 佛罗里达酒吧, 通过立法委员会, 在1953年的立法会议上成功地发起了一项法案,建立了该委员会.  那一年, just over half the states in the nation had a judicial council: “佛罗里达 became the twenty-third state to have a Judicial Council by legislative enactment; five other states [had] a judicial council by constitution, 法院裁决或其他权威”(赫伯特U. 菲贝尔曼,《bg视讯》 佛罗里达律师杂志(1954年3月). 

根据法规的定义, 州长任命了这个17人机构的所有成员, 其成员包括最高法院法官或退休法官, who served as the presiding officer; a circuit judge; a county judge; the attorney general or designee; four Bar members; 和 nine laypeople. 

委员会的首要责任是对该组织进行“持续的调查和研究”, 过程, 实践, 规则, 以及本州所有法院的管理和运作方法, 上述法院的业务量和情况, 完成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果.为了这个目的, it was specifically tasked with collecting 和 分析 statistics showing the work of the various courts; gathering 和 considering criticism 和 suggestions from sources associated with the administration of justice; 和 recommending to lawmakers any changes in the organization, 管辖范围内, 操作, 过程, 以及需要采取立法行动的法院执行业务的方法,并向法院建议可能简化司法业务管理的规则和惯例或方法的任何变化, 改善, 或加快司法行政(第43条).《bg视讯》,1953年第15条).

该委员会最显著的成就之一是起草了1956年佛罗里达州宪法修正案.  由立法机关通过并由选民批准, this amendment created intermediate courts of appeal to alleviate the overburdened supreme court 和 to make appellate courts more accessible to litigants; defined the new 管辖范围内 of the supreme court; 和 empowered the chief justice to adopt uniform 规则 governing the 实践 和 过程 in all the state courts.  修正案通过后不久, the state’s first DCAs were established; housed in Tallahassee, 莱克兰, 和迈阿密, 三个审裁处最初各有三名法官.  (该委员会还有其他富有远见的建议, 最后, were excluded from the 1956 amendment but were adopted in later periods of judicial reform; read about them in A. 布拉德福德·史密斯的《bg视讯》 ABA月刊——1956年6月.) 

这是该州第一届司法委员会不那么引人注目的成就,但仍然非常重要, 现在具有历史意义的是它收集的病例统计数据, 在年度报告中进行宣传(总共发布了25份报告).  每年, 在每个球场上, 委员会收集了…的数据, 除此之外, 案卷上案件的数目和类别, 新增病例数, 处理的案件数目, 还有未决案件的数量.  在整个70年代末,这些年度报告是这些全州数据的唯一存储库.  (请注意:OSCA直到1978年才开始收集全州数据, 因此它无法验证这些数字的准确性.)

该委员会被认为是1972年司法改革的积极领导者,这一年选民又批准了对州宪法第五条的另一套戏剧性的修订, 推进司法现代化,加强司法统一统一. 那一年,所有下级法院都置于首席大法官的行政监督之下.  也是那一年, 以支持其日益增长的行政职责, 最高法院设立了bg视讯官方平台(OSCA), 谁的主要责任, 起初, 制定统一的病例报告制度(i.e., 有系统地捕获病例类别的机制, 处理案件所需的时间, 和 manner of disposition of cases); 最终, 司法部门正在寻求建立统一的标准,以帮助它确定司法需要, 最佳分配资源, 管理个人和集体的案卷.  OSCA现在负责收集司法数据, 司法委员会的一项主要任务已变得多余.  由于这个原因,以及其他一些原因,立法机关决定在1980年解散司法委员会.

佛罗里达州司法委员会,1985 - 1995年

然后在1985年,最高法院根据法庭意见通过了规则2.《bg视讯官方平台》第125条,建立一个“常设司法委员会”.”  The rule stipulated that the chief justice or a designee serve as presiding officer of the council; others on this 23-member body included three DCA judges (including the conference president), 3名巡回法院法官(包括会议主席), 3名县法院法官(包括会议主席), 州检察官, 公设辩护律师, 法庭书记员法庭书记员, 四名佛罗里达州律师协会成员(包括律师协会主席), 六名公众成员.  除了收集的责任, 分析, 以及公布案件数量的统计数据——这是OSCA现在的任务——在本质上,该委员会的指控细节与它的前身相似, 它的工作是帮助司法部门管理其资源,研究并向最高法院提出简化改革的建议, 加快, 并改善佛罗里达州的司法管理.

司法委员会在其任期内发表了几份报告.  OSCA仍然保留了其中许多报告的副本.  除了, 佛罗里达最高法院图书馆有两份委员会的年度报告(1986年和1987年).  第一份报告显示,理事会处理的首批主要问题之一是制定审判和上诉法院处理案件的时间标准(它引用了首席大法官执行理事会时间标准建议的行政命令)。.  第二份报告指出,理事会“就执行替代性争端程序提出了建议, 子女抚养事宜, 降低成本,提高法庭书记官服务效率, 大量需要增加公设辩护律师事务所的经费, 需要对佛罗里达州审判法庭的合并进行详细的研究, 弹劾法官, 以及甄选和解聘初审法院行政人员的程序.该委员会至少还编写了另外两份报告(可在佛罗里达州立图书馆查阅):一份, 关于州和地方政府在初审法院系统融资中的适当角色的研究(1987年), 第二个是, 审查第5条的费用和收入以及为法院系统筹措经费的建议(1991年). 

司法管理委员会,1995 - 2004年

1995年,法院改组了司法委员会.  1995年规则修正案(现为规则2).完全取代了以前的规则, 和, 以反映委员会的新重点, 法院改了名字, 称这个新机构为司法管理委员会.  联委会有21名正式委员(当然委员的数目逐年变化)。, all appointed by the chief justice; in addition to the membership spectrum of prior councils, 其中包括州长法律办公室的人, 两个议员, 也是佛罗里达100人委员会的成员.  它的任务是全面研究和拟订有关可能在全州产生影响的高效率和有效的司法行政问题的建议, 影响各级法院系统, or affect multiple constituencies in the court 和 justice community; the development of the long-range strategic plan 和 an accountability program for the branch; the development of recommendations to the Constitution Revision Commission; the review of other commissions, 委员会, 等., 考虑政策问题, Funding, or 操作al implications for the judicial branch; 和 liaising with private sector entities with an interest in the court system.

The JMC’s first considerable undertaking was its development of the branch’s first long-range plans; in conjunction, 它制定了第一个两年行动计划.  联委会亦推行多项措施,以建立市民对联委会的信任和信心(例如.g., 通过其通讯和新闻委员会, 成立于1996年, 并通过与政府三个部门的代表举行一系列讨论会, 法律界, 以及普通大众).  除了, 联委会的工作重点是分院的表现和问责(联委会于1997年成立了区域上诉法院的表现和问责委员会,并于1998年成立了初审法院的表现和问责委员会,随着法院系统开始实施修订第七版,委员会的工作变得尤为紧迫)。.  联合军委会一直活跃到2002年, 当时法院系统的首要任务是2004年实施第七修订案.  在这一点上, JMC开始休眠, 关键领域的活动被转移到联合军委以外的委员会.

司法管理委员会,2006 - 2008年

In 2006, 随着修订7的全面实施,分支机构再次恢复了更日常的节奏, 首席大法官刘易斯宣布, “重新授权和延长安理会是适当的.“在行政命令中, 联委会“改组为一个司法部门咨询委员会,目的是提供一个正式机制,使主要公民选民和法院之间就司法制度进行有效的双向沟通, 向公众宣传司法制度, 并为重要的法院动议提供独特而广泛的视角.采取“合作的方式”,“这个由27个成员组成的JMC, 谁的成员结构与其直接前任相似, 旨在为分支机构的领导人提供“对佛罗里达州法院面临的无数行政挑战的广阔视角”.”

就像它的前身一样,这个联合军事委员会的目标无疑是令人钦佩和重要的.  但不幸的是,时间并不站在安理会这一边.  在它成立后不久, 佛罗里达, 和全国其他人一样, 开始与不断升级的经济衰退的后果作斗争.  在2007-08财年和2008-09财年之间, 法院系统的预算急剧下降:从4.91亿美元开始, 后来减少到4.78亿美元, 然后是4.38亿美元, 最终和解金额为4.33亿美元,下降了12%.  与此同时, close to 300 court positions across the state were eliminated; a hiring freeze 和 travel freeze were instituted; court education programs were curtailed; 和 many 委员会 和 task forces were temporarily suspended.  与此同时,案件数量,特别是抵押贷款止赎申请,开始飙升.  在这种氛围下,JMC不可能蓬勃发展,因此在2008年被搁置.

尽管如此, 这个联合管理委员会显然重新激起了分支机构领导对设立咨询委员会的兴趣.  当经济开始复苏,法院Funding开始显示出稳定的迹象, 最高法院重新组建了联合军委会.

司法管理委员会,2012年  

目前的司法管理理事会的成员数目比它的前辈更有限,责任也更有限.  首席大法官主持, 15名有投票权的成员包括首席大法官和另一名大法官, 各级法院代表, 和 public members; the state courts administrator is a nonvoting member.  在需要的临时基础上,理事会邀请其他国家作为无投票权的成员参加. 

2012年的“按委员会意见”将新理事会设想为“协助法院具有前瞻性眼光的循环的一部分”, 而本院则会听取初审法院及地区法院的意见, 首席法官, 还有会议.“至少每季度开一次会, the council has five areas of responsibility: to identify potential crisis situations affecting the branch 和 develop strategies for addressing them; to identify 和 evaluate information that will assist in improving the performance 和 effectiveness of the branch; to develop 和 monitor progress related to the branch’s long-range planning endeavors; to review the charges of the various court 和 佛罗里达 Bar commissions 和 commissions, 建议合并或修订, 和 propose a method for coordinating the work of these bodies; 和 to address issues that the court brings to the council. 

JMC被设计成一个灵活的机构,可以快速动态地响应分支机构面临的管理问题.  这种敏捷性是通过创建工作组实现的, 每个程序都负责特定的任务,并在其任务完成时停止运行.  最初, the chief justice established three workgroups: Access to Justice; 表演; 和 教育 和 外展.  诉诸司法工作组一直侧重于发展互动式, 基于网络的, 安排有指引的面谈,方便自行代表的诉讼人到法庭出庭.  工作表现工作小组, 在按案件类型和工作水平审查归档和处置趋势后, 就如何满足未来分支机构在某些关键绩效领域统一一致的数据报告和分析需求,向法院提出建议.  处理与内部和外部有效沟通有关的问题, 公众的信任和信心, 并使用清楚, 司法部门内外信息统一, the 教育 和 外展 Workgroup updated the branch-wide communication plan; the 该计划获得了最高法院的批准,并于2016年1月开始实施.  然后是2014 - 2015年, the Long-Range Strategic Planning Workgroup was established to refresh the branch’s long-range plan; the 佛罗里达州司法部门2016 - 2021年的长期战略计划 该计划获得了最高法院的批准,并于2016年1月开始实施.  In 2016, 另外还任命了两个工作组:初审法院安全工作组和监护工作组.  

司法部门的2016 - 2021年长期计划及其前因后果

2015年年底,司法部门发布了第三个长期计划, 正义:公平和人人可及, 佛罗里达州司法部门的长期战略计划, 2016 – 2021.  首席大法官拉巴尔加将新计划描述为“基于一年多细致工作的全面而平衡的蓝图”.”   

新计划与前两个计划有很多共同之处, 测量方位,设定航向,出版于1998年 佛罗里达州司法部门的长期战略计划:2009 - 2015,出版于2009年.  每一份报告都是全面推广工作的成果,其中包括为各种法庭听众(法官)设计的硬拷贝和(或)电子调查, 准司法人员, 法院工作人员, 法院职员书记员, 律师, 正义的伙伴, 陪审员, 法院的用户, 以及普通大众); telephone 和/or mail surveys; meetings with justice system partners; 和 regional public forums.  也, 三个计划中的每一个都围绕五个长期问题组织起来,这些问题构成了该分支机构长期的基本方向.  除了, each was designed to function as a roadmap that embodies where the judicial branch is 和 where it hopes to be; these roadmaps are simultaneously aspirational (in that they reach toward a desired end) 和 practical (in that they enumerate goals that must be met to achieve that end).  和, 最后, 因为分支机构的领导人早就认识到,一个由长期计划指导的组织最适合对其未来的形态和健康进行某种程度的控制, 这三个长期计划都是为了支持分支机构预测变化(并快速做出反应)而制定的, 巧妙地, 并有效地(当变化确实发生时)保持其最终目标, 即使在危机情况下.

但即使它们有这些基本的相似之处, 新公布的计划也与之前的计划大不相同.  最引人注目的是,新计划显然更加简明扼要.  测量方位,设定航向 (包括第一个长期计划以及大量丰富的介绍性材料和附录)长达100多页.  虽然短得多, 第二个计划(连同附带的材料)仍然有30多页长.  形成鲜明对比的是, 这个新计划是微不足道的, 优雅的, 而且非常便携,可以放进10英寸的平板电脑里.  根据司法管理委员会的长期战略规划工作组(负责重新评估和更新长期计划的实体), 希望一个简明扼要的计划是易于理解和理解的, 因此更常用, 有用的, 和, 最终, 比冗长的计划更容易实施.

不那么明显的是,这三个计划所围绕的长期问题存在差异.  当前计划中的三个长期问题与先前计划中的问题有着密切的关系(尽管这次的重音略有不同)。, 还有两个长期问题, 虽然隐含在先前的计划中, 现在有了他们以前没有的突出地位.  例如, 读者很可能认识到长期问题的语言, 4, 和5 -“增加获得司法和法院服务的机会,“使司法管理和法院设施运作现代化。,和“保持专业。, 道德, 熟练的司法和劳动力.不太熟悉的是新的长期议题1和3——“有效地伸张正义”, 有效地, “公正”和“增进对司法程序的了解”.“长期问题的演变及其期望的最终状态反映了长期计划的必然适应性.  Over time, trends change; circumstances change; the challenges facing the courts change.  因此, 以保持其长期计划的响应性, 有关, 和有用的, 司法部门必须定期审查, 修改长期问题和目标,以应对法院面临的变化. 

当前计划与其前身之间一个非常显著的区别是,新计划没有提出实现其目标的具体战略.  The first plan enumerated 13 goals 和 offered 39 strategies for reaching them; the second plan articulated 16 goals, 有71种策略来实现它们.  目前的计划确定了29个目标, 但是,工作组选择不列入战略,以便在确定应针对哪些目标以及如何实现这些目标方面具有灵活性.  取消与目标相关的战略与当前计划与其前身之间的另一个相当大的差异有关.  在过去几年里, 没有正式的程序使该计划制度化或监测实现其目标的进展情况.  这一次, 然而, 以确保计划得以实施, 大法院批准了一项行动方针,敦促地方司法管辖区和法院委员会为实现这些目标制定自己的战略. 

在地方层面上, 要求法院在该计划的范围内确定自己的优先事项和需要,并制定战略,以执行29个目标中最有可能帮助它们做好准备,应对向所有人提供正义的挑战.  欧安组织战略规划股的任务是向地方司法管辖区提供所需的支持,以处理它们决定重点关注的计划的各个方面.  在全州范围内也是如此, 最高法院严重依赖由OSCA人员组成的21个最高法院委员会来监测与该计划有关的倡议.  委员会主席被要求确定正在进行或即将开展的活动,这些活动可以作为推进计划内具体目标的战略.  除了, 首席大法官为委员会的任期制定了新的行政命令, 收费包含计划和具体目标语言的参考, 适当的.  司法管理委员会, 负责“制定和监测与司法部门长期规划有关的进展情况”,将在持续的基础上评估实现目标的进展情况. 

该计划于2015年12月公布,最高法院将其确定为分支机构的优先事项.  颁布它, 司法管理委员会的长期战略规划工作组编写了一份引人注目的小册子(前面提到的三部分),描述了该计划的问题和目标,并将其分发给整个法院系统的法官和法院工作人员.  该计划也可以在网上获得,同时还提供了有关该计划制定的一些背景信息, 工作组外联调查结果的执行摘要, 以及战略规划组在2014年进行的环境扫描的结果,该扫描预计将修订长期计划. (这个链接提供了访问所有这些文件的途径.)  除了, 使法官能够了解计划的框架, 法院工作人员, 公众, a video about the plan was developed 和 posted on many court websites; featuring Chief Justice Labarga, 该视频强调了该计划的优先级,并解释了其长期问题和目标的重要性. 司法管理委员会成员和战略规划股工作人员也在协助推动这项计划, 使自己能够在法庭委员会会议上介绍有关的情况,并提供实际的执行战略, 法院会议, 以及其他与法院有关的集会. 

预示着计划的公布, 首席大法官拉巴尔加称其“忠实于法院在我们的社会和政府中发挥的基本作用”.他还强调,该计划“对法院已经开始面临的不断变化的环境发出了重要警告,这些环境在未来几年将变得更加重要。.但作为一种警示, 长期计划也起到了压舱石的作用, 当分支机构驾驭这些变化的环境时, 该计划将坚定地“协助最高法院和首席大法官,因为他们为该部门提供领导和指导。.”

最后修改日期:2024年9月25日